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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存款购买长白山景区门票享折扣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长白山旅游市场全面复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8〕905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吉林省物价局文件(吉省价收〔2015〕259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白山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吉林省物价局文件(吉省价收〔2008〕201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国有5A级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面向国内旅行社及文旅企业团购门票实行“预存款购买长白山景区门票享折扣优惠政策”,优惠政策说明如下:

一、优惠对象:一次性预存500万元以上的国内旅行社及文旅企业(需提供旅行社及文旅企业相关资质)。

二、优惠内容:

1.一次性预存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旅行社及文旅企业购买长白山北、西景区门票享9折优惠,即全价门票105元/张,优惠价94.5元/张;半价门票52.5元/张,优惠价47.25元/张。

2.一次性预存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旅行社及文旅企业购买长白山北、西景区门票享8折优惠,即全价门票105元/张,优惠价84元/张;半价门票52.5元/张,优惠价42元/张。

三、优惠时间:预存票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预存票款3年内使用完毕,到期自动核销。

四、此次优惠业务授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慧数字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由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慎堂

联系电话:15834951888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4日 

发表于:2023-07-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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