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信息公告    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纪法教育进行时”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纪法教育进行时”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

现将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纪法教育进行时”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强化组织,加强宣传动员,认真落实。

(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力争做到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每期至少参与1次、5期至少共参与5次“每日答题”活动,同时争取做到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期至少参与1次“每周一考”活动。

(二)要以在长白山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发布、转发通知等多种方式对答题活动进行动员宣传,同时确定1名答题活动联络人,填写联络人统计表,11月4日前,报长白山集团纪委综合办公室。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典型,认真总结“知识答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开展过程中,联络人要注意收集开展活动的相关照片和新闻素材以及挖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鲜活典型,特别是生动感人的故事随时报送,没有成立支部的以单位形式上报。

(三)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依托答题平台制定学习安排和练习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保证练习题数量和在线测试成绩,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理论水平,集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

二、加强监督考核扎实推进答题活动。

(一)要把活动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集中答题,认真统计答题成绩存档备查,对未参加人员进行统计记录,并组织其完成答题。

(二)各二级公司党委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开展活动期间未能及时参加答题活动的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并督促其完成答题。对不按通知要求参与答题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向长白山集团纪委综合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三)活动开展过程中,联络人负责对本单位(支部)每期宣传动员、组织学习、检查督促情况,以及本单位(支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每期“每日答题”和“每周一考”情况进行系统协调和记录,并在每期结束后填写开展情况统计表,于每期答题活动结束后次日内向长白山集团纪委综合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长白山集团纪委将在活动期间对以上要求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和存在应报送未报送等活动组织不力行为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及相应处理。

(四)除省纪委监委给予的奖励外,活动结束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将结合各单位报送的个人答题情况统计表,对各单位报送的5期“每周一考”满分次数及5期“每日答题”参与次数靠前人员进行排名,综合评选出答题标兵10名。同时结合各单位答题活动组织情况,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3个、优秀联络员3名。将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相应证书,获奖结果在“长白山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联系人:高  速

电  话:5755898 18743370011    

邮  箱:109593345@qq.com

 

 

长白山集团纪委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发表于:2022-11-02 15:44
浏览量:0